“拍到UFO”的微博经网友转发后,在网上引起了热烈讨论,甚至有网友调侃称是外星人来地球“过端午、吃粽子”。
昨日,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泸县拍摄者处取得原图,传给相关摄影达人对其进行分析后,才破解开在网上被热议了一天的这个谜团。
围观:泸县乡村惊现UFO?
昨日凌晨1时27分,一条内容为“我无意中拍摄到了不明飞行物。所谓的UFO。求高人鉴定是不是。”并附图的微博,由一名叫做的“石自彬”的网友发出。
从微博附上的图片看,图片拍摄于某个乡村,画面中前景为类似种植丝瓜的植物栏架,中景为几棵大树,背景为一排远山。而在画面的中间偏左的位置,明显有一个,由上至下,分别为灰、黄、白三色的不明物体。其上半部,也就是呈灰色的部分,远远看去,有点像人们所谓的“外星人飞船”。
微博经过网友的数度转载后,在网络上引起了热烈讨论。昨日下午短短三个小时内,网友“文柯”转发的微博,浏览量瞬时增长超过了13万,猜想留言也多达300条。大部分网友对图片中的不明物体,是否为所谓的“UFO”,产生了强烈地质疑。名为@liliang的网友说:“成天造假有意思?从图片比例看这东西也就是在拍摄者前面一点,别想象成是在天空的。”
也有网友,仅把图片当做“娱乐”,有人说是神十,甚至还有网友说,可能是外星人来地球“过端午、吃粽子”。
探访:拍照时没听到异声
昨日下午,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驱车前往照片的拍摄地——泸县得胜镇白象村,并见到了照片的拍摄者,33岁的石自彬。
石自彬说,当天自己看到太阳很大,能见度很好,于是就动了要拍点照片的念头。当时,他在自家老院子里,对着远方的群山拍照,一连拍摄了好几张。
“当天太阳很大,所以我只顾着拍照,现场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妥,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。”石自彬回忆,拍完照片后,自己就回家做别的事情了,直到晚饭后,才想起来把相机里的照片导入电脑,这才发现了异样。
对照片中的“不明物体”百思不得其解的石自彬,只好把照片上传到网络,以求高人鉴定指导,“我这么做不为别的,就想知道那个东西就是什么”。分析:资深摄影师揭秘
昨日在石自彬的家中,记者拿到了他当时拍摄的照片。经过与微博上传的图片对比,记者发现微博上的图片是裁剪过的,只是原图的其中一部分。“由于原图像素太大,不好上传,所以我将图片放大,只截取了重点的那部分上传。”石自彬说。
为了辨别照片中的“不明物体”究竟为何物,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新华社、中新社等多家新闻单位签约摄影师兰自涛,对照片进行辨析。“从原图上来看,拍摄者所说的‘UFO’正在快速移动,一眼难以辨别是何物。”兰自涛表示,放大照片后,便可若隐若现地看到,该物体有酷似鸟头、鸟尾和蜷曲的鸟腿,而最为关键的是照片拍摄时间正值正午,光位正好是顶光,强烈的光线直接把被摄物体的影子投射到了地面上。
“未经裁剪的照片中恰好拍进去了这个影子,放大影子后,可以看到被摄物体有头有尾,恰似一个张翅飞翔的大鸟。”此外,兰自涛又对原图中“鸟头”和“蜷曲的鸟腿”部位进行了放大,发现特征较为明显,再加上地面投影,他判断说,这个所谓的“UFO”其实就是一只大鸟而已。
“就这几张照片的相关数据来看,拍摄者使用的是便携式数码相机,感光度设置不高。类似相机通常难以抓拍清楚运动速度较快的物体,一只快速飞翔的大鸟被拍花也较为正常。”兰自涛说。
警方声音
不是刻意伪造
不会被拘留
35岁的山东滨州人李某用钢丝和骨胶制作“外星人”,然后在网上发帖称自己用高压电网电兔子时,不小心电死了一个“外星人”。此事在前几天一度被吵得沸沸扬扬。但最终在接受警方传唤时,李某承认此举纯属为了“哗众取宠,制造轰动效应”。李某因此被处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。
对于泸县石先生这种在网上声称自己拍到了不明飞行物UFO的情况,记者咨询了泸州市公安局相关民警,得知这种行为并不构成违法,除非石先生首先根本没有对照片进行过PS处理,个人也没有什么企图,更没做出危害社会秩序的事情,因此不会被警方所注意。
网友猜想
@萧然: 来找那个被电死的外星人的!@荒城: 是神十,哥。
@一桶浆糊:看起来像是奥特曼电影里的片段。
@---随欣: 能不能说点真实的,比如;看见了UFO,外星人下来向你问好。
@悟空: 感觉是老鹰抓了只鸡,飞得太怪了,拍出来模糊。